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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05年审计报告显示:40多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22:25 北方新报

  核心提示 7月25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长江向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上是好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大笔资金没有及时下达

  

  本级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5个。一是连续结转专项资金。2005年,自治区财政厅未将上年结转的国债项目资金和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1762万元下达。二是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2005年,自治区财政厅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和住房补贴资金等共计6253万元未及时下达。三是延期征收税款。2005年,自治区地税局将中行内蒙古分行、农行内蒙古分行等企业当年应入库的税款1亿元延期至下年入库。四是未及时分配下达投资计划。2003~2005年,中央下达给自治区各类投资计划等共计173亿元。3年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超过规定期限未及时分配下达的投资计划有11.7亿元,占整个中央下达投资计划的6.8%。其中:主要是中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但是需要落实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方案等前期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下达6.6亿元;因需要履行行业审查、招投标程序等延缓下达投资计划1.5亿元;因工作抓得不紧等主观原因导致未及时下达3.6亿元。截至目前,仍然有1亿元计划未下达。五是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不明细。2003~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共安排12.8亿元。其中在年初本级投资计划里,项目笼统或者无具体项目资金3.6亿元,占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总额的28.7%。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政府责成财政等部门进行纠正,并且将结果上报。

  40多个部门存在问题

  

  在本级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3个部门及所属2个单位应缴(征)未缴(征)以及截留隐瞒财政收入1.1亿元。比如,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将北京市政府给予的玛拉沁饭店拆迁补偿费9915.2万元未上缴自治区财政,截至2005年底,用于支付原玛拉沁饭店职工安置费等1392.5万元,结余8522.7万元;自治区水利厅所属水政监察总队2005年应征未征水资源费1836.8万元。9个部门及所属16个单位挤占、挪用和滞留各类财政资金3.1亿元。比如,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004~2006年挪用地勘发展资金2706万元,用于建设华辰大酒店;自治区血液中心将1996~1999年建造职工住宅楼工程支出和2004年新建综合业务楼配套工程支出共计360万元长期挂账,占用了献血基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截至2005年底滞留全区所属单位预算经费、专项经费和预算外收费等共计7731.7万元。8个部门及所属13个单位未纳入单位财务决算及私存私放资金2287.2万元。比如,内蒙古图书馆截至2005年底,将收取的读者书证押金等共计77万元另设账核算;自治区教育厅所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05年将房租收入44万元另设账进行核算,收支均未纳入该中心单位财务;自治区体育局所属机关事务中心2003~2006年将收取的租房押金、房租收入、职工水电费等共计98.3万元均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而是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并且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出借和招待费等;内蒙古水科院下属的内蒙古博锐水利科技开发公司2005年将收取的业务费和有关单位出国考察费60.5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4个部门及所属2个单位虚列支出758.5万元。比如,自治区旅游局2003~2005年虚列经费支出694.9万元后,在往来科目挂账。3个部门及所属2个单位违规收费和集资170.1万元。比如,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站2004~2005年在未办理收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收取项目设计和规划费共计72.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工资和弥补事业费不足;内蒙古图书馆2003年违规向职工个人集资57.6万元,成立电子阅览室,于次年6月,用事业费向职工支付“利息”17.2万元。10个部门及所属15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不合规票据报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4亿元。比如,自治区教育厅2005年将上级拨入资金和其他部门捐赠资金共计1540.8万元全部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4个部门及所属6个单位的一些问题,需要移交驻本部门纪检组进一步查明,涉及金额1593.4万元。比如,自治区文化厅所属乌兰牧骑艺术团、图书馆、博物馆3个单位因账外核算资金而导致资金下落不明,金额共计217.2万元;自治区煤田地质局2005年以探矿工程款的名义出借资金400万元,用于所属内蒙古中生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其所属自治区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2005年10月出借资金320万元,用于内蒙古益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同年12月已经归还);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因与上海国信经济担保公司签定的《彩票销售系统合作协议书》发生变动,而导致2004~2005年多付给该公司180.2万元。其他方面的问题,比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05年当年自定标准发放岗位津贴60.1万元,自定政策发放福利费、包装费等129.5万元,共计189.6万元,人均3.3万元。同时,该中心还在2002~2005年无预算支付购置土地和新建办公楼、住宅楼工程款共计3779.5万元。此外,有些部门及单位还存在配套资金未到位、应缴未缴各种税金、工程采购未履行招投标等问题。针对上述各预算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厅将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城市维护费等被挤占挪用

  去年,我区三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003~2004年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以下简称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挤占、挪用、滞留城市维护专项资金1380.7万元。比如,2004年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财政局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中安排安康供热公司取暖费和经营补助603万元;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财政局2003~2004年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列支房管局等单位的人员工资及公务费344.7万元。二是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平衡地方财政预算1032.4万元。比如,满洲里市将城市维护专项资金476万元,用于平衡2003~2004年预算。三是其他问题涉及资金4.3亿元。比如,巴彦淖尔市本级及部分旗县财政局将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用于基建支出5395.2万元;2004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将路桥公司的借款以捐赠收入名义缴入国库2000万元,之后又以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名义列支。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挤占、挪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4434.9万元。比如,呼和浩特市毕克齐镇政府2003~2004年挪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155万元建办公楼。二是截留城市维护专项资金1390万元。比如,巴彦淖尔电业局截至2004年底截留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87.8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用于部门经费1.8亿元。比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等各旗县城建部门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中列支公务费等1065.8万元。四是其他问题涉及资金3.1亿元,主要涉及违规减免等问题。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均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同时,还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失业保险基金再就业资金违规金额1.6亿元

  今年,我区3级审计机关对全区12个盟市99个旗县2005年失业保险基金及再就业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全区共审计失业保险基金及再就业资金16.8亿元,查出违规金额1.6亿元,占审计总金额的9.9%。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应征(缴)未征(缴)失业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调剂金。截至2005年底我区累计欠征失业保险费2.3亿元。比如,呼伦贝尔市2005年累计应征未征失业保险费6249万元;2005年通辽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征失业保险费2720万元,地税部门实际征缴1853万元,应征未征867万元;2004~2005年呼和浩特市应缴未缴失业保险调剂金1009.8万元。

  挤占挪用再就业资金。一是政府、财政部门挤占挪用。比如,2005年阿拉善盟阿左旗就业局经旗政府批准用再就业资金286万元购置、装修再就业市场。二是劳动部门挤占挪用。比如,2005年乌海市海南区、海勃湾区劳动人事局用再就业补助资金121.6万元弥补机关事业费等。三是经办机构挤占挪用。比如,2006年4月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自治区下拨的2005年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费460万元,拨付给内蒙古奈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劳动综合大厦基建工程款;

  2003~2005年兴安盟就业局用再就业资金947.3万元购买社会保障大厦及装修支出。四是公款私存私放涉嫌贪污。比如,2006年包头市劳动培训中心用普通收据等收取培训费33.8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存折,截至审计时结余24.6万元;锡林郭勒盟东苏旗就业局从再就业资金中提取26万元转移至账外,以私人名义储蓄并支取;2003~2006年3月末,呼和浩特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用普通收据和税票收取医保人员医疗工本费和房屋出租费等共计322.4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并且将其中的318.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及弥补机关经费等;呼伦贝尔市莫旗再就业资金管理办公室出纳员于2004年、2005年分别将4张付款发票进行涂改,共骗取现金8万元据为己有,此案已经移送有关部门。通过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925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474.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702.6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案件1起。

  领导干部涉及问题金额32.2亿元

  2005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当地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全区共审计经济责任人1441人,涉及问题金额32.3亿元。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427人(盟市、厅级领导干部12人),涉及问题金额32.2亿元(主管责任金额27.5亿元,直接责任金额4.7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4人,涉及问题金额0.1亿元(主管责任金额0.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和滞留专项资金;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三是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私放;四是超预算拨款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五是应征未征或者减免土地有偿使用费;六是建设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口文/首席记者 张泊寒

来源: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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