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一女会计挪用公款600万被判8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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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0:05 北方新报 | |||||||||
新华社消息 据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介绍,原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女会计孙凡因挪用公款600万元,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孙凡自2001年1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赤峰分中心(现名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600万元,提供给他人用于做房地产生意。案发前孙凡先后归还分中心300万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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