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综合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9:37 云南日报

  

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综合保险

  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杨绍红在首届中国劳动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提出,要为农民工流动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当务之急是要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一份综合保险。

  杨绍红认为,改善农民工流动就业环境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出得去、留得住、有保障”。“出得去”,就是让有外出就业愿望的农民工及时了解用工信息、参加技能培训、享受就业服务,实现有组织转移;“留得住”,就是让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对工资收入、劳动条件、社会福利等涉及人权和劳动权方面的待遇基本满意,愿意在输入地长期发展;“有保障”,就是要在工资发放、福利实施、社会保险参加、转移和接续、公共社会福利的享受及伤、病、老时应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方面,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机制。输入地与输出地都应建立适合流动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使农民工消除后顾之忧。具体而言,要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量身定做一份综合保险,并遵循“适应流动、低进低出、循序渐进、可以接轨”原则,切实解决“能参保、能接续、能享受”的问题。

  杨绍红说,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综合保险,在制度模式上可由国家制定统一政策,实行单位缴费统一、个人缴费自主、可选择参保地的原则。这一制度以建立农民工个人账户为核心,待遇与个人账户资金相对应,分别对不同特点的农民工设定不同层次的参保标准和应享受的待遇,让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在参保地和参保层次上自主选择。在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上可按照参保地不同而有所区分,参保地为输入地时,个人缴费基数不低于输入地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可在1%—8%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参保地为输出地时,由企业将代扣的农民工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和企业按输入地规定的单位应缴费用一并转入劳务输出机构,由劳务输出机构按照输出地规定代农民工办理相应参保手续。在个人账户设置上,对于选择在输入地参保的农民工,可将农民工个人的全部缴费和单位缴费中的90%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档案。对于选择输出地参保的农民工,应按照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纳入统筹的办法处理。

  朱咏梅 杨艳 纳梦月(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