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法院案件执行“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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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8月6日讯平阴法院自今年4月以来,试行主辅执行官制度,主执行官和辅助执行官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和协作,加快了案件执行进度。据统计,实行至今,执行结案率已达到30%以上,逃避执行的行为得到遏制。 以前,该院执行案件立案后,一般直接分配给每个执行员承办,由其负责对案件的全部执行活动,执行人员相互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工和制约。再加上执行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同时,该院取消以往的案件分配制度,所有案件均分配给主执行官,辅助执行官不再单独承办案件。 这一制度实施后,案件执行活动分工趋于明确,相互监督和协作力度不断加大,执行警力得到有效整合,案件执行速度加快。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李明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