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挤占学生体育课要追究校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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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6: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发出了《关于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深圳市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通知》还指出,要把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工作列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内容。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指出,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没有开足、开齐体育课和削减、挤占体育课的学校,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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