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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第三度就赵建铭交保案提起抗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23: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7日电对于目前沸沸扬扬的台开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三度裁定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与游世一、苏德建等人维持交保,台北“地检署”今天第三度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认为,赵建铭所犯已属重罪,本就符合羁押要件,与其有无再犯之虞无关。

  据“中央社”报道,检方抗告书指出,赵建铭等人涉及内线交易金额超过一亿元(新台币,下同),属七年以上重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涉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即可羁押
,与被告有无再犯之虞没有直接关联,台北“地方法院”却以赵建铭无再犯之虞交保,显系不当法律见解。

  台北地院日前三度裁定让台开案的三名在押被告交保,并维持赵建铭的交保金1700万元,游世一、苏德建的交保金额却维持原裁定 (游1000万元、苏500万元)。

  其次,检方认为,法院一直以赵建铭为陈水扁女婿、依其身分地位,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心证,是恣意判断,赵建铭过去曾要同案被告蔡清文顶罪,蔡清文虽然到目前仍未翻供,不代表赵建铭日后不会再勾串其它证人,妨害案件审理。

  至于游、苏两人,检方认为,法院裁定的交保金额与他们的不法所得不成比例,就算被告辩称名下资力有限,但具保人不限被告本人,法院应审酌被告真实的资力是否殷实,目前交保金额与犯罪所得、被告资力有巨额落差,希望“高院”撤销台北“地方法院”对三被告的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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