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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手记:工会“品牌”也需“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0: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北京顺义区总工会主席 赵长树  

  从7月1日起,顺义区总工会通过区电台、电视台天天播放工会的形象广告,公开向社会承诺:工会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表达者;是困难职工的知情人、报告人、帮助人。工会这样大张旗鼓地在媒体上“广而告之”,还不多见,有些人说我们是“吃螃蟹”。

  坦率地说,有些人对此举不以为然,但我们认为在当前经济多元化、职工队伍结构复杂,影响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的因素增加,工会工作受到严峻挑战等大背景下,再不增强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再不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再不向职工奉献高质量的“工会产品”,工会组织将会有被“市场”抛弃的可能。所以,工会组织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职工“买账”,最大限度地把工人阶级的新生力量组织起来,通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现在建工会谁着急?工会着急,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究其原因,是工会组织自身宣传的不够,职工不知工会为何物,怎能认可你的“产品”。只有让职工认识和了解工会,工会才能赢得“市场”。

  其实,敢于在媒体上做形象广告,实际上是在给工会自身加压。我们的形象宣传,实际上是向社会、向全区广大职工承诺了顺义区的各级工会组织要干什么、怎么干,职工应该怎么做,工会应该干到什么程度,或者说,工会工作的标准。所以必须提高工作质量,向职工奉献高质量的“工会产品”。如同企业的经营一样,工会也有自己的“产品”,这个产品就是“工会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表达者;困难职工的知情人、报告人、帮助人;职工群众的家”。工会要不把这个“产品”宣传出去,许多职工就认识不到工会的作用,甚至对工会还停留在“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布置会场带头鼓掌”这个认识上。所以,要想让社会充分了解工会的职能、地位、作用,就得向社会推销自己。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求保护和服务。如果工会真正成了职工的家,他们有了困难、需要维权,就会主动找到工会。

  (记者吴晓向通讯员郑海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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