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费有望年内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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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21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杜凯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召开的“关于整顿规范价格及收费工作”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兰州市物价局在近日已经取消了2001年批复的对“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章公告收费项目,而兰州的车辆挂靠服务费也有望在年内取消。 据兰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魏立中副局长介绍,1999年,兰州市机动车驾驶协会向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了申请办理《甘肃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同年10月,兰州市交通局
2001年,兰州市物价局规定“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章公告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100元,用于交警支队更换、冲洗违章车辆照片和新闻媒体曝光、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维护维修设备等。但鉴于此项收费在近期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应,物价部门已经暂停了“电子警察”公告费,并督促交警部门改变这项收费性质,其运行费用建议由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