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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费有望年内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21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杜凯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召开的“关于整顿规范价格及收费工作”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兰州市物价局在近日已经取消了2001年批复的对“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章公告收费项目,而兰州的车辆挂靠服务费也有望在年内取消。

  据兰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魏立中副局长介绍,1999年,兰州市机动车驾驶协会向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了申请办理《甘肃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同年10月,兰州市交通局
也提出了类似的申请,市物价局批复该局驾驶员挂靠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机动车辆落户服务费小轿车每月每辆100元、货运车每月每辆50元,实行期为一年。2004年6月,兰州市物价局将机动车辆挂靠服务费按照价格政策改为不分车型一律为每车每月35元。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和交通、交警等部门进行协商,车辆挂靠费有望在年内取消。

  2001年,兰州市物价局规定“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章公告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每次100元,用于交警支队更换、冲洗违章车辆照片和新闻媒体曝光、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维护维修设备等。但鉴于此项收费在近期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应,物价部门已经暂停了“电子警察”公告费,并督促交警部门改变这项收费性质,其运行费用建议由财政部门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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