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闹法院咬法官打法警 两名当事人妨碍司法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日上午,阜阳临泉县两名当事人到阜阳中院办公大厅喧闹吵嚷,不听劝阻,并将承办案件的法官手背咬伤,还对解劝制止其行为的法警进行殴打,后被司法拘留。

  据了解,两名闹事者系已被判刑的临泉县原某汽车驾驶培训学校负责人常某某的爱人杨某某及外甥女王某。常因犯行贿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日前经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4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尚有79
万余元财产未能执行到位。因在案件侦查期间,检察机关依法查封了常某某在临泉县、阜阳市和上海市的多处房产,其家人为不让法院拍卖被查封房产,自愿缴纳未履行的罚没款项。今年7月27日,杨某某及家人携款到阜阳中院缴纳常某某79万罚没款项后,经承办该案的法官与检察机关协商,同意在两周时间内退还常某某在检察机关被扣押的房产证。但昨日上午刚上班,常某某的爱人杨某某携其外甥女王某等人,急不可待地跑至阜阳中院办公楼大厅内吵吵嚷嚷,不让承办该案的法官上楼,并上前拉扯。当承办法官上楼与检察机关联系退还其房产证事宜,并再次告诉杨某某有关情况时,杨某某等人不依不饶,大喊大叫,并突然上前抓住承办法官的右手就咬,值班的法警上前制止解劝时,又被杨某某打了一耳光。此后其儿媳还就近拉来法警值班的坐椅,让杨某某坐在法院大楼大厅中央吵闹、示威。

  鉴于杨某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对法官的侮辱、殴打以及妨碍了法院人员正常执行职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阜阳中院当即决定对当事人杨某某、王某予以司法拘留。

  (石岩 本报记者 万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