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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今后安全整改没有“第二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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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福中)贵州省副省长孙国强在8月1日举行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示,紫云县“7·15”煤矿透水事故是典型的监管不到位、隐患没排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他要求,对没有排除安全隐患的单位必须停止生产,并且一律不准安全监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第二次整改通知书,安全整改没有“第二次”。

  7月15日,紫云县发生了一起煤矿透水事故。虽经多方努力救援,但18名被困矿工最终还是全部遇难。

  据了解,该矿的业主、矿长都知道煤矿老窑积水,但他们不但没有停产排除隐患,反而强行组织生产。

  据介绍,今年五六月间和7月12日,紫云县委、县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监管中发现了该煤矿的水患,并提出整改。然而,该矿就是不落实。其中一次,该县的县委书记亲自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但矿主依然没有落实,强行组织生产。更为恶劣的是,在“7·15”透水事故发生后出现了瞒报现象。矿主先是选择逃跑,而后才在法律的震慑下投案自首。

  “有的单位,收到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一大把,就是不落实整改。”孙国强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表示,为严肃安全生产法纪,今后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书后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排除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就必须停止生产。一律不准有关部门对有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第二次整改通知书,谁下第二次整改通知书,将追究谁的安全监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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