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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供? 两民警依然否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01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昨日,备受关注的民警逼供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的焦点依然是两民警是否对何家父子实施了刑讯逼供行为,而两民警对此矢口否认。法庭决定择日对该案宣判。

  庭审现场:

  两民警否认刑讯逼供

  昨日上午9时许,一直被取保候审的两被告马海禄、闫文生身着便衣出现在法庭被告席上。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海禄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参与对何家父子的审讯工作。当法庭提问马海禄为什么在讯问笔录上有他的亲笔签名时,马海禄称自己是该警务区警长,到任以来对于具体办案业务不甚熟悉,只是随手一签,并没有认识到其重要性。

  闫文生则同样对法庭提问避重就轻,虽承认自己参与了对何家父子涉嫌盗窃一案的审讯,但否认自己对何家父子实施了刑讯逼供的行为。同时,两被告对一份辨认笔录及对何家父子三人的伤情鉴定提出异议,且均称何家父子的死伤后果与他们的审讯工作没有因果关系,并将何家父子错捕、错拘的原因归咎于盗窃案的主凶张某。

  马海禄的辩护人也提出了相似的辩护意见,并辩称指控马海禄刑讯逼供罪缺乏证据支持,认为部分证据细节相互矛盾不能采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马海禄参与了对何家父子的审讯导致恶果的发生,请求法院判决其无罪。而何家仍然坚持对两被告26.857万元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检察院指控:

  暴力逼供致伤“嫌疑人”

  据检察院指控:1997年1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区公安分局民警马海禄、闫文生在侦查张某盗窃案时,对嫌疑人何永吉以及其子何其德、何其明拳打脚踢,并用电警棍击打等暴力手段逼取口供,致使何其明、何其德弟兄被屈打成招。经该警务区提请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批准,1997年1月7日,何永吉、何其德、何其明父子被刑事拘留,同时被送往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区看守所羁押。后经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羁押期间,何永吉因病重被取保候审,一个月后因病死于家中。随后,何其德、何其明被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1998年 9月28日,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决定撤销三人的嫌疑人身份。2000年10月25日,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作出司法鉴定书认为,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碍,何其德视力下降。

  案情:

  两民警涉嫌刑讯逼供

  2000年12月28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由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赔偿何永吉、何其德、何其明被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22477元,并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2001年5月1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随后,检察院认为马海禄、闫文生的行为直接导致何其德、何其明及其父亲何永吉被错拘、错捕,无辜关押七八个月,最终导致何永吉死亡、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碍、何其德视力下降恶果发生,以两人涉嫌刑讯逼供罪提起公诉。后何家弟兄及其母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6.857万元。

  法院一审:

  证据不足民警获无罪

  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认为两被告的犯罪行为不能确定,对何家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据此,判决马海禄和闫文生无罪,并驳回了何家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请求。

  2006年4月12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无视案件事实,采信证据不全面、不客观,曲解证据的证明力,错误采信证据导致判决确有错误,遂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并得到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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