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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防员”成“协调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让“消防员”成“协调员”
邱 炯绘编者按:南方水急,云南地震。今夏,“应急管理”四个字再次撞击我们的眼帘。

  这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日前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充分依靠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有序地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有人说,过去每遇灾情,我们的政府就成了亲赴火场的“消防员”。面对利益主体的日益多元,我
们关注:怎样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全民参与合力?

  民政部

  “社会参与令政府救灾更透明”

  ●已与30多个民间组织签署合作协议,互设联络员

  ●今夏,8亿元社会捐款比财政救灾资金多出一倍

  本报北京8月7日讯 8月4日下午,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紧张而繁忙。16时30分,民政部启动四级响应,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将率民政部救灾工作组赶赴广东、广西灾区,核查灾情,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今夏,热带风暴和台风频繁登陆我国,引发部分地区发生严重的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民政部在综合协调财政、交通、医药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地民政部门发挥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还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利用出发前的空隙,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说:民政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有几条主要途径:一是将社会力量纳入整个国家救灾体制中,像红十字会已成为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参与抗灾一线办公。二是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到抗灾救灾一线去,并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目前已和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等30多个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互设联络员,进行沟通、通力合作。

  王振耀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抗灾救灾,是对政府救灾工作的有力补充。拿今夏南方水灾来说,截至8月3日,各地共收到捐款8亿多元,比财政部下拨的救灾资金4.06亿元多了一倍。各社会团体和组织纷纷派人深入灾区,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发放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这种参与弥补了政府部门的人手不足,同时令政府救灾行动更透明。”

  (周 婧)

  红十字会

  第一时间出现 直接实施救援

  ●已建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13个省级备灾中心

  ●今年投入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已达6800万元

  本报北京8月7日讯 记者王淑军报道:8月7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赈济处的捐助热线不时响起。南方水灾牵动人心,当日最新数字显示:到账捐款总额760多万元,其中个人捐款13万多元。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苏菊香告诉记者,今年,我国极端气候频繁发生,5月份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已向湖南、福建、广东等6个受灾省份派出12个救灾工作组,发放救灾物资。台风“格美”袭来后,该会在第一时间向灾区组织调运粮食、蚊帐、帐篷等价值100多万元的救灾物资;云南昭通地震第二天,该会的救灾物资便抵达地震灾区。截至8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今年投入国内自然灾害救助的款物已达6800万元。

  在我国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中,有着百余年历史的中国红十字会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苏菊香说,中国红十字会依托于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组织,从预防和预警机制到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应急保障,有着丰富的应急经验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县级以上均设有红十字会。截至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已建成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13个省级备灾中心,一有灾情发生,能够第一时间出现在灾区,直接面对灾民实施救援。

  公众责任险试水

  将改变政府主导的事故赔付模式

  本报北京8月7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从本月起,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省公安厅和保监局联合发文要求,5大类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一律纳入投保范围。今后,这些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后,如果事故中受损者事先投保,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及时提供赔偿。有关人士指出,将火灾公众责任险列为强制险种,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公共场所火灾事故由政府主导赔付的模式。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唐运祥说,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在具有风险保障功能的同时,兼具社会管理功能,在应急管理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中,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参与事前预防、事中处理。2004年“云娜”台风登陆浙江后,保险机构就及时开展了财产转移和人员救助工作。而保险机构通过灾后及时赔付,为投保客户及时恢复生产生活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减轻政府工作压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保险业的应急管理功能,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推动发展责任险便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要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

  今年3月,公安部与保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各地保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力度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并初步确定上海、深圳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链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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