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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警要建执法质量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8月7日电 一种新的《接处警情况登记表》日前在福州市公安派出所全面启用。登记表对细节的记录更加完善,例如“接警时间”就细分为“接警时间”、“案发时间”和“民警到场时间”。报警人还可在7个工作日后,拨打电话16826110,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不满意的可以向110投诉。这是福建省公安机关为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采取的强化民警个人绩效考评的措施之一。

  据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卢炳椿介绍,省公安厅已将各地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账、民警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民警个人的绩效考评之中,建立了执法质量档案。今后,这种对执法细节的考核将与民警的奖优罚劣联系起来。

  从去年以来,福建省公安厅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721项执法制度,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整改执法问题2687个。对其中5类存在执法问题的民警进行了重点培训、考核,包括在开门接访中被投诉已经查实的、近两年执法质量考评中被确定为不达标的、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等等。经3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就地取消其执法资格。

  各地公安机关为科学考评民警工作绩效,针对当地存在的重点执法问题制定了执法细节规范。南平市则针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超时问题,推出“治安案件实时追踪制度”。民警办案时需填写一式两份《案件追踪表》,包括案件原由、受理时间、案情等内容,一份交给派出所所长,另一份由办案民警自己保存。这样,所长就可以通过查阅追踪表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王扬林 赵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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