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泳池放心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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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40 新闻晨报 | |||||||||
□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以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所从7月1日起开展了游泳场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已对全市399家游泳场馆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游泳场馆的总体卫生状况良好。
针对部分市民担心游泳后会染上性病、尿路感染等疾病的忧虑,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游泳场馆水质抽检结果显示,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合格率均达99%,目前还未发现经水感染性病的病例。 对检查中发现的上海新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游泳池未取得《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无泳客体检措施及池水余氯偏低的问题,已责令其停业整顿。 为保障市民游泳健康,昨天上海市卫生监督所再次提醒市民,在游泳下池前应注意以下6个方面: ●进门先查看有无《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有禁泳警示牌。 ●观察更衣室、淋浴间卫生状况,看墙壁、坐凳上有无霉斑。 ●注意浸脚消毒池是否与进入泳池的通道同宽,闻上去是否有氯味。 ●进入池内看周围环境是否有杂物,闻空气是否有异味;每场游泳人数是否严格控制,人均游泳面积是否少于2.5平方米。 ●观察池水是否洁净,水面是否有漂浮物;站在池边能否看到两三个泳道外的池底,池底有无污垢。 ●不租用馆内游泳衣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