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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判决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45 杭州日报

  持续7年之久的沪杭“张小泉”商标权与字号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记者昨日从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日前该公司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在其产品及包装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字样标识,构成对杭州张小泉集团“张小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被判停止侵权,赔偿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该案是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不服杭州中级法院去年12月22日判决提起的上诉,浙江省高院最终的判决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回顾一下“张小泉”一案,可谓一波三折。

  两把“剪刀”之争已有7年

  第一回合:

  2004年上海高院判商标不侵权

  沪杭“张小泉”之争可追溯到1999年。

  1999年3月,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首次起诉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认为对方在产品与包装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文字,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历经两审,2004年7月19日上海高院形成终审判决,认为上海刀剪总店此前突出使用有其历史原因,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但判决要求上海刀剪总店今后在商品和服务上,应规范使用其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张小泉”商标纠纷案暂告一段落。

  据了解,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的前身均创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1964年,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注册了“张小泉”商标,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于1987年注册了“泉”字商标。因后者使用含“张小泉”字样的企业名称具有先于商标注册的历史原因,两者纠纷由此而生。

  第二回合:

  2005年杭州中院判上海店侵权

  在上海高院判决生效后不久,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发现,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并没有遵守“既往不咎”、“今后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判决。2004年10月26日,该公司经公证程序,从乐购超市购买了上海刀剪总店的一件不锈钢刀产品,该产品为当年9月28日生产,包装上突出使用了“上海张小泉”字样。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上海刀剪总店的此行为发生在上海高院判决生效后,已构成对其“张小泉”文字及图文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故向杭州中级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刀剪总店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刀剪产品及包装、标牌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字样标识,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支付其他合理费用,并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05年12月22日杭州中院一审判决,上海刀剪总店构成侵权,勒令其公开登报致歉,并赔偿8万元人民币。上海刀剪总店不服,向浙江省高院上诉,认为其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字样的行为有特定历史原因,不构成对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侵权,且在上海高院判决生效后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应有“合理期限”处理库存产品。

  规范历史形成企业名称使用

  两者商标权与字号权纠纷产生的核心问题是,上海刀剪总店在产品及包装、标牌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字样标识是否构成侵权。

  从当时乐购超市购买的不锈钢刀上看,刀身一面显著标有“上海张小泉”字样,而“泉”的商标用的是篆体,且颜色较淡。包装盒上也标注有“中华老字号上海张小泉”字样。而按照司法解释,侵权行为中的“突出使用”,就是指将与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文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号从企业名称中脱离出来,在字体、大小、颜色等方面突出醒目地进行使用,使人在视觉上产生深刻印象的行为。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吴报建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沪杭“张小泉”商标与字号纠纷的核心问题,在2004年上海高院判决时就有定论。此后上海刀剪总店继续在包装、标牌上突出使用“上海张小泉”字样的行为,导致最终败诉,这对于今后规范历史形成的企业名称的使用具有警示意义。

  老字号保护课题凸现

  老字号侵权纠纷案近年来时有所闻,除了“张小泉”,北京“瑞蚨祥”、天津“狗不离”等都遭遇克隆或仿冒,杭州张小泉也长年为“打假”而累。早在2004年,上海法院判决张小泉官司见报后,杭州日报就接到不少热心读者及老杭州的电话,表达了对保护好杭州老字号的殷切之心。

  一些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国家对老字号的商标、字号、厂名等,应该有一种特殊的保护政策。因为中国的老字号都是从传统商号走过来的,这些历史形成的原因,使老字号的商标与字号有些“脱节”,国家应该进行保护。同时杭州老字号企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注册时,要将涉及商标边缘的名称一并注册,不留任何漏洞。因为杭州的老字号品牌,已成为杭州城市的品牌之一,对提升城市文化底蕴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全国各行业共有民间所称的老字号商家约1万多家,其中真正拥有“中华老字号”称号授牌的仅有1600家。然而调查显示,在这1600家企业中,勉强维持现状的占70%;长期亏损、面临破产的约占20%;有品牌、有规模且经济效益好的仅占10%。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如何做强做大老字号,擦亮老字号金色招牌,更是老字号应着力解决的课题。

  编者链接

  杭州张小泉的发展历史

  清康熙二年(1663年),当时在杭州制剪业中已颇负盛名的徽商张小泉,将其父所立的“张大隆”招牌改用自己的名字“张小泉”,“张小泉”品牌成名的历史由此开始。三百多年来,历代张小泉的继承者一直恪守“良钢精作”的祖训,工善其事。由于张小泉刀剪品质出众,使用者争相传诵。后成为宫廷用剪,更是名播南北,誉满华夏。

  1950年以后,社会日趋安宁,各作坊商号纷纷复业。从1953年始,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杭州相继成立了五个张小泉制剪生产合作社,生产品种各有不同。1954年,五个合作社一起迁至海月桥集中生产,时共有职工423人。1955年,五社正式合并为杭州张小泉制剪合作社,职工已增至527人。至此,张小泉这个传统品牌开始重新崛起。

  1956年,毛主席在《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文中特别指出:“…提醒你们,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了。王麻子、张小泉的刀剪一万年也不要搞掉。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都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这个指示,在张小泉的发展史上,产生了里程碑的意义。也就是这一年,为统一筹建杭州张小泉剪刀厂,国家拨款整整40万元。加上筹备会自筹的20万元,新企业在1956年10月破土动工。1958年,地方国营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正式成立,当时企业的员工已达816名。张小泉剪刀厂2000年改制后,成立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

  1964年,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注册了文字与剪刀图形组合的“张小泉”牌商标,并于1981年取得“张小泉”注册商标,1991年经核准又注册了“张小泉”文字商标,此后该商标被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继承。1997年4月9日,“张小泉”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杭州张小泉剪刀锻制技艺近期还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通讯员赵永久记者郭峰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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