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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包干“马拉松案”终有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3:17 山西晚报

  本报8月7日讯(记者王巍)“领导依法办案,风清气正民颂”这是孝义市上访者武晋林,给省公安厅厅长杨安和寄来的感谢信上的一句话。他代表了众多上访者在解决实际问题后的心声。从省公安厅厅长承包信访事件以来,短短一个月,26起信访事件解决了18起。

  杨安和厅长承包的汾阳某公安机关拖欠武晋林修车款一事,由于欠款时间长达6年,警方负责人三易其主,从而造成了武晋林的企业举步维艰。

  杨安和厅长受理了这起事件后,亲自给相关部门打去电话,严厉批评了基层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并在一周内使武晋林拿到了6万余元的欠款。

  与武晋林的遭遇相比,来自柳林县的郭银柱则冤屈得多:2004年9月21日21时30分许,郭银柱12岁的女儿郭珍珍,放学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大货车撞倒,结果郭珍珍骨盆骨折,左大腿被轧断。

  事故发生后4个小时,柳林交警队交警到达现场,交警没有对车上有血迹和新撞痕的嫌疑肇事车辆勘查,而是将有血迹的轮胎、有撞痕的货车护栏拆下拿回。重要物证自行车没有取回,致使自行车丢失。事隔几个月后,不知何故,存放在交警队的护栏不翼而飞,没有了证据,肇事车辆就无法确定,郭珍珍的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而郭银柱已经为坐在轮椅中的女儿花了30余万元。

  李连琪副厅长指派交警总队事故处的负责人亲自到柳林交警大队调查此事。在调查清楚“9·21”肇事逃逸案的来龙去脉后,认定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处理“9·21”肇事逃逸案中存在明显的渎职行为,从而使肇事者得不到惩处,给受害人及家属造成巨大精神和经济损失,柳林县公安局应对受害人进行行政赔偿。

  对于当事交警李彦华和郭跃平,省公安厅决定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给二人以党纪政纪处分,并且依法对李彦华和郭跃平进行全部或部分追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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