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厂商须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3:31 山西晚报

  新华社8月7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公告,要求所有在中国境内上市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所有上市品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指出,对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并迅速展开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主动采取召
回等纠正措施,以保证患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