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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提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3:40 北京晨报

  每人每月750元

  已连续14次提高标准

  新华社电(记者 高路)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9月1日起,由现行的每月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小时6元提高到每小时6.5元。这
是上海自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14次提高标准。

  上海市政府最新出台的这一政策还明确规定,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为实得收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另行支付。这意味着,上海职工每月最低能拿到剔除社保费等费用之后的750元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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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提高20元

  据新华社电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的惠民政策,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增加公益性岗位报酬等作出调整:从8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同时,从7月1日起,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340元调整到2560元;从1月1日起,提高残疾军人等的伤残抚恤金标准,提高烈属等的定期抚恤金,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的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9月1日起,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也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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