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不成立 的哥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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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35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我市首例的哥状告出租车公司的劳动争议案(3月22日本报曾作报道)昨日一审结束。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和的哥刘忠禄是租赁承包关系而非劳动用工关系,因此驳回了刘的诉讼请求。 去年12月28日,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将搞公司化经营,聘驾驶员为公司员工。出租车司机刘忠禄的承包期满,但公司称刘年满52岁,不符合聘用条件
但公司称,与刘只是出租车租赁承包合同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刘的营运活动均自行支配,公司未向其发放劳动报酬。因此认为两者签订的合同属于租赁承包合同,故双方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也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遂驳回了刘的诉讼请求。刘忠禄昨日表示,他将继续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