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可互提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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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5:20 山西晚报 | |||||||||
新华社重庆8月7日专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仅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以全额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等10部门近日出台的《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可以以有住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