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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频酿拘禁 代人讨债该禁该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都江堰法院近两年来审理的31起非法拘禁案中,20起与讨债直接相关,其他11起也与债务纠纷有关联。青羊检察院的消息也显示,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他们办理的13起非法拘禁案,几乎所有被告人都宣称是为了讨债。

  专家分析认为,暴力讨债的背后有着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公力救济不够有力等深层次原因。建议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国家应放权让民间力量介入讨债。

  近日,记者连续接到咨询电话,询问“讨债公司”可不可靠、如何快速安全地讨债等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市内很多法院判决的非法拘禁案都与暴力讨债有关。

  暴力讨债已成社会问题

  “都江堰法院近两年审理的31起非法拘禁案中,20起与讨债直接相关,其他11起也多少与债务纠纷有关联。”都江堰法院一位法官说,这20起案子仅是冰山一角。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定非法拘禁罪,在暴力讨债事件中真正判刑的并不多。大量讨债事件,因为对债务人拘禁时间不长,手段比较柔和,对人身自由限制不是太大而只受到治安处罚甚至批评教育就了事。“暴力讨债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青羊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也称,从他们办理的13起非法拘禁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宣称是为了讨债。“这些案件几乎都是由经济纠纷引起的,只是很多案件的债务情况无法查清而最终没有认定。”

  社会人员参与促使暴力升级

  “这些案件中大多有社会人员参加。”据介绍,都江堰法院审理的31起非法拘禁案件共有86名被告人,平均每起案件有近3人共同作案。案件中债主们大多都会邀集亲朋和社会人员去“扎场子”。

  “他们(社会人员)的角色更像是打手。”这位法官说,“这些人中不排除有专门替人讨债的。”由于社会人员的参与,很多讨债案件都伴有殴打、恐吓、持刀威胁受害人的情况,甚至有的导致债务人轻伤,最为严重的还导致债务人跳楼自杀。

  社会法制状况的一个倒影

  “暴力讨债现象是这个社会法制状况的一个倒影。”这位法官说,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有的新制度一时还没来得及完善,一些行为因此得不到有效约束。目前,社会诚信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商业风险比较大,恶意欠债现象屡屡出现。由于种种原因,公力救济力度还不能满足当事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债主们往往选择私力救济,救济手段一旦过度,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建议规范民间力量代人讨债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雪峰认为,暴力讨债现象增多从侧面反映出官方渠道、公力救济的软弱。 王雪峰说,在法院中等待执行的案件很多。现在,国家还没在此领域投入足够资源完全解决所有“执行难”问题。一些案件确实得不到认真执行。有需求就有市场,“讨债公司”应运而生。

  “但我们应该禁止的是暴力讨债,而不是代人讨债。”王雪峰认为,代人讨债完全可以是合法的。一概禁止“民间讨债”,并不能禁绝暴力讨债。相反,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可以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民间力量代人讨债。

  卿妍 都法检 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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