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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 “面子广场”输了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崇阳镇政府支付220万元欠款及利息

  《崇阳镇“面子广场”吃官司》追踪

  崇州市崇阳镇政府因修建“面子广场”拖欠工程款而引发官司一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审理后作出
终审判决:崇阳镇政府支付重庆盛昌雕塑园林发展有限公司220万元欠款及利息。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面子广场”拖欠工程款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案件回放

  镇政府吃官司两度败诉

  崇阳镇是崇州市政府所在地。2001年5月,崇阳镇政府决定修建“八仙广场”,作为政府形象工程。同年5月29日,崇阳镇政府与重庆盛昌雕塑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雕塑工程合同,在“八仙广场”上建造“八仙过海”大型群雕,雕塑总造价达300万元。该工程于2002年5月竣工,但崇阳镇政府仅支付了该公司80万元工程款,拖欠220万元。2005年9月,盛昌公司在多次要钱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崇阳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去年年底作出一审判决:崇阳镇政府应支付剩余工程款。然而,盛昌公司负责人认为法院判决崇阳镇给付的欠款利息太少,于去年12月6日上诉至省高院。近日,省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崇阳镇政府支付欠款及利息。

  盛昌公司

  不按时还钱就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下午,重庆盛昌公司负责人郭先生接受采访时颇有感触地说:“这场官司一拖竟是3年多,致使我公司的工人工资与材料商货款久拖不决,公司面临破产。”

  盛昌公司代理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双方就还款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崇阳镇政府要求3年内还清,但公司坚决不同意。盛昌公司拟订了还款计划,要求崇阳镇政府须在签订还款计划协议时支付50万元,今年国庆前支付50万元,明年3月前支付50万元,明年年底支付余款。“我们已把还款计划传真给崇阳镇政府,就等他们的回话了。”该代理律师称,如果崇阳镇政府不同意还款计划和不能按时还清欠款的话,他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崇阳镇政府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昨日下午,崇阳镇政府的代理律师陈先生在电话里称,关于还钱的具体情况,须讨论后再作答复。

  高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崇阳镇政府到底什么时候能够还清欠款呢?该镇一领导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的判决我们没意见。但由于修建广场是上边的决策,崇阳镇政府只是执行者,崇阳镇政府当时是代表市政府与盛昌公司签订的合同,市政府才该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具体还款事宜得由市政府承担。”对于修广场的作用,该领导认为也有它积极的一面:“八仙广场不仅为老百姓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同时,由于滨河路和八仙广场的修建,改善了西河边的环境,2002年崇州市最大的房地产项目也在八仙广场旁落户。所以,八仙广场的修建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短信代码:41910301)

  事件回访

  市民:广场太多有点浪费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崇阳镇。一路走过,陆游广场、蜀都广场、琴鹤广场、崇庆广场、八仙广场、晚霞广场等大大小小的广场一一展现。在城郊西河边上的八仙广场,记者发现广场中央喷泉池内的“八仙过海”群雕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干枯的池中,喷泉口大多已破损,所有灯泡都只剩下灯座,池边护栏也锈迹斑斑。黄昏的广场很寂静,游人稀少。

  在广场上转悠时,记者采访了一位姓董的大爷,董大爷说,平时这里人很少,管理也不好,晚上灯也不亮,更没什么人来。“这周围住的人本来就少,城里有那么多广场,哪个还跑这么远嘛。其实,修建这么多广场真是有点浪费,有那些钱,干点啥子不好呢。”

  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马文摄影报道报料人:陆先生线索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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