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城市低保金每月增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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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5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吴思璇)从7月1日起,库区15个区县的城市低保户的低保金每月增加15元。市民政局昨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库区以前执行的三个档次的低保金从每月每人的195元、160元、175元分别提高到210元、175元、155元。其中,万州区、涪陵区的城市低保户,统一执行175元/人·月的城市低保标准。据悉,黔江区城市低保户也执行该标准。
同时,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五保户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也提高了120元,由原来的1080元/人·年、1280元/人·年、1480元/人·年(含粮食折款)提高到1200元/人·年、1400元/人·年、1600元/人·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