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助学实行“普惠制” 低保家庭子女升学有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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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4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低保家庭的孩子只要升学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救助。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民政局、慈善总会了解到,从今年起,南京市将对低保家庭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救助实行“普惠制”,即除了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公办高校、大专录取的低保家庭子女外,考上中专、职校、技校和普通高中的低保家庭子女也将获得救助。 据南京市民政局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南京城乡低保对象为6.73万户,13.41万人
据介绍,南京各区县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分别实施救助计划,但救助标准大致相同。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入学录取通知书、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登记,经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办调查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按所在区县救助标准已得到社会捐助的学生,可以重复享受此次入学救助。(燕志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