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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意识别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45 南京晨报

  前几天,安泰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踩着一楼违建,爬进二楼一户居民家,盗窃了价值8000元的财物。目前,两户居民正在协调处理此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小区这类隐患不少。不少一楼、二楼居民,竟然私下协商,签了“秘密协议”,内容竟是二楼同意一楼盖违建。(8月3日《南京晨报》)

  你家被盗窃我负责,这话说来简单,但如果再进一步看看“如何负责?”,则不难
发现这是一个经不起追问的话题,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是,如果二楼家庭真的发生失窃甚至因此而造成人身伤亡,这个责任已经是刑事责任,一楼住户如何去负这个责?难道要当做小偷或刑事犯罪分子抓起来审判?这显然于法于理都不合。而这也在事实上宣布了这一所谓“秘密协议”如同一纸空文。虽然订立民间协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居民的契约意识,但定出这样与法律相矛盾,且根本不具备履约可能的契约,显然也暴露出居民对于契约的理解还远不成熟。

  作者:雅力/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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