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沈”要告“博客张”我国首例个人博客名誉权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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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54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专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新近受理的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原本7日开庭审理,但7日上午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法院决定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海淀法院受理的这起中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是北京市无业人员沈阳状告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02级学生张明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今年45岁的原告沈阳是博客中国的早期注册用户。经确认,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02级学生张明,在2005年至2006年间,以秦尘为网名在网上发布了大量针对沈阳的文章。 原告沈阳说,张明的这些文章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使他的社会评价受到了极大损害,并影响了他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沈阳一纸诉状将张明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