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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铸公正 忠诚护法威———记吉林省梅河口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维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维权铸公正

  法庭上指控犯罪

  1998年以来,吉林省梅河口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维忠先后荣获梅河口市“优秀共产党员”,通化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吉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职业道德标
兵”等称号,还曾被高检院授予“模范检察官”称号。最近,吉林省委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向张维忠学习。一位人民监督员在听了他的事迹后说:“他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诚信做人,太可贵了,我对他心悦诚服!”

  隔行隔山不隔理,他顺利通过司考

  张维忠1984年毕业于解放军郑州高射炮兵学院,1997年,他以少校营长的身份退役回到家乡梅河口市,这一年他正好36岁。张维忠以优异成绩过关,被梅河口市检察院录用。

  “隔行如隔山”,到检察院上班不久,张维忠就有了切身体会:在部队说话说的是“军语”,干工作讲究速战速决,性子太慢行不通;在检察院说话说的是“法语”,办案子要细细地研究证据法条,性子太急转不动。

  但张维忠同样相信“隔行不隔理”,他从第一个工作岗位反贪污贿赂局书记员开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潜心研究案例,虚心向同事请教,不到半年时间就进入了工作角色。院领导没多久就把他调到公诉科。从此,梅河口市法院开庭审案时,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一位个头高高、清秀干练、胸戴国徽的检察官。

  要把案子办成铁案,既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又要有过硬的办案技能。凭着一股子“要把铁杆磨成针”的韧劲,张维忠很快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精通检察工作业务的检察官。2002年,通过竞争上岗,张维忠成为公诉科副科长。在代表梅河口市检察院参加通化地区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中,他取得全地区第二名的好成绩。

  2003年,当地很多人为备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纷纷请长假去长春或北京参加专家辅导班学习充电。张维忠“心向往之”,但工作忙得实在脱不开身,只好在休息日到书店看书,或者晚上在家”开夜车“。就是这一年,张维忠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只有无所作为的人,没有无所作为的岗位”

  张维忠说:“只有无所作为的人,绝没有无所作为的岗位!”据不完全统计,张维忠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占到梅河口市检察院公诉案件总数的30%以上,尤其是大要案公诉,总是少不了张维忠。

  2001年2月,梅河口市最大的黑恶犯罪织组首犯田波落网。田波犯罪组织涉案成员达30多名,在当地为恶已有多年,还有少数党政官员在背后充当其“保护伞”,案卷刚到张维忠手中,打探案情和说情的就接踵而至。在看守所里,田波等人甚至还叫嚣着:“只要掉不了脑袋,谁查办了我,到时就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面对群众严惩犯罪分子的强烈呼声,面对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威胁和恐吓,张维忠决心以高质量的工作“说话”。他深入到各案发现场,指导公安人员反复勘查,顶风冒雪到机关、工厂、医院,协助寻找知情人、证明人,了解具体案情,夯实证据基础。同时,张维忠把该团伙涉嫌的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十几个罪名,全部用法律文书固定好证据。

  案件到公诉环节后,张维忠和同事们废寝忘食,不停地阅卷、提审、询问。起诉前20多天,张维忠干脆把行李搬到院里,吃住在办公室。连续20多天下来,他整整消瘦了5公斤。张维忠和同事们审查了40多本厚厚的卷宗,形成了500多万字材料,通过审查追诉6人,按时将田波等16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02年12月,案件经开庭审理,首犯田波及3名主犯均被判处死刑,其余13名案犯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案件相关的其他2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11名严重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该组织的“保护伞”被检察机关查处。

  法庭宣判那一天,梅河口市的老百姓高兴地放起了鞭炮。

  他没有办过一个关系案、金钱案和人情案

  办理的案子越多,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就越多。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刁仁利说,在考验面前,张维忠甘守清贫,始终让圣洁占领着自己的精神高地。

  梅河口市的经济不富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张维忠到检察院上班时,全家借住在岳父家。妻子随他转业没有再安置工作,孩子要上学,还要供养年迈的母亲,一家就靠他一个人四五百元的工资养着,生活极为困难。2001年,张维忠一家四口从岳父家里搬出来,在城外租了一间不到15平米的平房。为维持家计,他利用业余时间帮妻子做些小买卖,先后卖过饼干,开过小卖部,开过烤肉串店,炸过油条。尽管他每个月能赚上三五百元,但他家的生活依然捉襟见肘。

  2003年,张维忠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加上贷款终于住上了70余平米的楼房,但直到现在,房子还没有装修,家里的摆设只有两张简易的刷着蓝油漆的铁管床、两张从旧货市场买来的已掉了漆的办公桌、两把折叠椅、一个塑料凳、一盏小台灯,最值钱的家当是小客厅角落里那台“不拍不出人儿”的21寸彩电。今年春节后,院领导多次与有关单位协调,终于帮助解决了张维忠妻子的工作问题。那一天,张维忠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张维忠破例请了假,借了500元为妻子买了结婚以来最贵的礼物:一件羽绒服和一双棉皮鞋,并陪她到单位报到。

  2004年夏,张维忠在办理一起贪污案时,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并通过一个亲属找到张维忠,承诺只要“高抬贵手”,就把他的妻子安排到一家很不错的公司当会计,待遇非常优厚。他说:“我要是真那样做,就会让你瞧不起;如果我妻子到你们公司上班,以后你们让我干啥,我不就得干啥了吗?”

  今年6月,张维忠在出庭支持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白某和辩护律师均辩称不是故意伤害,张维忠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十年。事后,张维中因另一起案件提审白某时,白某说:“那天在法庭上,我真想上去使劲揍你一顿,我又没得罪过你,你为啥非得把我往死里整?现在想想,你就是干这活儿的,再说你也没瞎说,全凭证据说话,我有啥生气的?”

  2004年6月,张维忠办理于某故意杀人、王某窝藏案时,嫌疑人亲属在检察院提供证词时,趁另一位办案人出去找印泥的空档儿,突然把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塞进张维忠的抽屉,恳求张维忠帮忙“活动活动”。张维忠当场严正拒绝,此人只得收起了信封。次日深夜,此人到张维忠的住处突然造访,掏出两沓百元大钞,说:“上次的5000元太少了,这是2万元,只要案子能留在梅河口,事成后再重谢……”张维忠当即对此人加以斥责,并当面给科长打电话报告。此人连忙拿起钱转身离去。张维忠仅用10天时间,就把此案审查完毕并依法移送到通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不久,于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这些年,办理案件数以百计,但张维忠没有收过案件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吃过案件当事人一顿饭。

  案子到了他手里,公正有保证

  张维忠认为,让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无罪的人不受冤枉,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是公正执法的要义。

  张维忠承办的案件,无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在提起张维忠的时候他们都说:“案子只要到了张维忠手里,我们就甭想别的事了,就等着公正的结果吧。”

  2003年4月,张维忠在审查一起伤害案件时发现,被告人胡某的户口抄件表明其已年满18周岁,但提审时胡某说自己不满18周岁。张维忠来到胡某的家乡及出生地,先后找到其邻居、当年的接生婆以及当时管理户籍的民警进行调查,结果证实胡某确实不满18周岁。张维忠据此建议法庭胡某减轻处罚。据不完全统计,在审查起诉中,张维忠共提出不起诉意见并得到采纳的案件有30余件,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0余件,追诉漏犯20多人,追诉漏罪30余项,所办案件没有一件错案。

  跟张维忠打过交道的警官评说:“有了他指导,案件质量好。”

  梅河口市公安局法制科侦察员杨宇说:“今年3月,我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青年李某与王某的女儿处对象,王某不同意横加干涉。一天晚上,李某借着酒劲到王某家评理,被王某用铁锹砍成额骨粉碎性骨折。我到案发现场调查,认为王某是正当防卫。我把案情陈述后,张维忠当场提出几个疑点,然后与我一起到案发现场进行重新勘查。结果证明王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梅河口市公安局经侦三中队队长田立波说,常年在一线奔波的公安干警,都希望自己办理的案子能到张维忠手中,因为在他“一条龙”指导下,案子往往会“一次搞定”,不遗漏,不反复。

  熟悉张维忠的法官评说:“有他来公诉,审案有速度。”

  梅河口市法院法官周丽敏说:”我在法院工作20多年,遇到的优秀公诉人不少,但张维忠是最优秀的。他思维清晰敏锐,应辩能力特别强。”该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申永奎说:“只要张维忠出庭公诉,对案子我就有把握。他对案子吃得透,看得准,证据充分,他出庭的案子我们审起来感到很有底气。有他来公诉,审案有速度。”

  和张维忠有过交锋的律师评说:“‘对付’张维忠,我们不轻松。”

  吉林金梅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启生说:“我印象最深的,是张维忠的实事求是精神。前年有一个自首的案子,公安机关不认定自首情节,我和张维忠交流案情后,他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认定自首情节属实。”荣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朴淑一说:“我和张维忠经常‘对庭’,往往一对就是五六个回合。他业务过硬,对案件了如指掌,出庭准备总是那么充分,只要他出庭公诉,我们一点儿也不轻松。”

董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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