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扁秘密帐户 台"监察院"将发函台新银行查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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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0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7日表示,有关陈水扁是否有台新银行帐户未申报一事,“监察院”将经秘书长杜善良核可后,将相关资料并案查询,近日内依“法”向“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调取资料,并发函台新银行查 。 据报道,“监察院”指出,报载陈水扁在任内有台新银行帐户未加申报,有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或“政治献金法”等疑虑,“监察院”将依程序经秘书长核可后,把
“监察院”表示,“监察院”将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十条规定,这一、两天向“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调取相关资料比对,也会发函台新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证。 “监察院”并指出,如查证确有这个被检举的帐户且有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或“政治献金法”的嫌疑时,将依程序进一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