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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珠宝跟谁借? "监察院"将再发函"总统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1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8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的珠宝申报事项,“监察院”7日收到“总统府”函复的补说明文件。“总统府”在函文中称,由于扁夫人向亲友借用套饰、珠宝涉及他人财产隐私,不便说明。对此,“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表示,将在近日再度函请“总统府”说明珠宝出借人的相关资料,以利查证。

  据报道,谢育男说,二度发函的说明期限仍是十五天,但“总统府”如不回复,依
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并无任何处罚条款。

  据了解,在野党日前向“监察院”检举吴淑珍珠宝清单与实际有差距,“监察院”在七月十九号发函“总统府”要求补申报或说明,八月四号应是最后期限,不过“监察院”在8月7日才收到“总统府”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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