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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对政府负责人实行土地违法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郄建荣) 谁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国土资源部今日明确表示,这个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这些主要负责人,该部将从完善责任追究上做文章,实行问责制度:凡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都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目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相当突出。如何保证土地闸门不失控,国土资源部开出治
本“套餐”,其中包括利益、责任、法律3个方面。

  利益上,为从根本上消除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

国土资源部决定采取5项措施,一是提高征地成本,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二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应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功能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依据,按规定的缴纳范围和标准执行,并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四是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原则上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五是加大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提高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完善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

  责任上,国土资源部强调,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中,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同时还要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明确责任人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实行问责制度。即凡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都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法律上,国土资源部表示,当前要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对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机制。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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