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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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52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 近日,多个省区陆续出现部分患者使用“欣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截至8月6日,各地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81例,其中湖北、河北、黑龙江、陕西各有1人死亡。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生了病就要吃药,这是不可抗拒的事。然而,患者不是
造成多人死亡的“亮菌甲素注射液”至今仍令人们心有余悸,谁料才短短3个月,“欣弗”又紧跟而至。人们在震惊之余,不免心生担忧:我们身边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毒药”?我们的用药安全到底有没有保障?不管是“齐二药”还是“安徽华源”都是大药厂,不论“亮菌甲素注射液”还是“欣弗”,都是“准”字号药品,都有着各种质量认证证书,这些都在明确地告诉患者:这是“正规药厂”生产的放心药品,能放心使用。 现在,披着“准”字号的“正规药厂”的药品尚且害人至此等地步,试问,还有什么样的药品值得患者信任?死者已矣,不良反应者尚处痛苦,患者家属们也纷纷陷入担忧之中。在此,我们没有理由不追问:到底是谁忽视了“毒药”出笼的各个细节?又是谁隐藏了附在药品身上的“魔鬼”?患者的安全用药到底靠谁来保障? 笔者认为,只有主管部门把药品检测工作放到足够的高度,对药品的监督严格按照程序走,才能避免“制药厂家”的违规生产行为。只有主管部门将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广大患者才可能安全用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