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溺水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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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王爱国实习生张咪)8月7日零时许,周至籍六名男子置一旁禁止戏水的红色警示性标语于不顾,为图一时爽快,在黑河河道游泳时,一何姓男子溺水身亡。 何某现年24岁,8月6日自咸阳来周至。当晚9时许,何某等人来到一夜市吃饭,直至晚11时许,每人所喝生啤均在三大杯以上。酒后的何某等人燥热难耐,其中有人便提出前往
民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已进入汛期,河流水位普遍上涨,请大家珍爱自己的生命,不要前往河道戏水、游泳,以避免不幸再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