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多付50元 商贩寻人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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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8月7日热线消息常女士在路边小摊购买葡萄时,多付给商贩50元钱,诚信的商贩保管了一天后,将多给的钱原数退还。 据常女士讲,3日下午,她到平阴县榆山路一家路边的水果摊上购买葡萄。当时她掏出面值50元的人民币,交给卖葡萄的商贩后,摊主找不开零钱。常女士为免麻烦,于是用身上带着的2元零钱只买了0.3公斤葡萄走了。常女士回家过了近两个小时才想起,自己多给
第二天上午11时许,常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再次来到榆山路寻找那个卖葡萄的水果摊。让常女士想不到的是,卖葡萄的商贩主动迎上来询问,确认身份后,商贩掏出50元钱还给她。原来,3日下午,常女士买完葡萄走后,卖葡萄的摊主眼看下雨收了摊,回家后才发现常女士给的50元钱还在自己手里,于是赶紧给摆摊时认识的朋友打电话,得知常女士已经找过自己时,次日一大早,她就开摊等常女士来后把钱还回去。 记 者 吕春梅 实习生 吕秋静 江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