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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上骂人告你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新华社北京8月7日专电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新近受理的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原本7日开庭审理,但7日上午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法院决定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海淀法院受理的这起中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是北京市无业人员沈阳状告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2002级学生张明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今年45岁的原告沈阳是博客中国的早期注册用户。他诉称,他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经确认,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2002级学生张明,以秦尘为网名在网上发布了大量针对沈阳的文章,文章均用了极其恶劣的词语对自己进行侮辱和诽谤,使其名誉受到了极大伤害。

  沈阳说,张明的这些文章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高达数十家网站已经转载,这些文章使他的社会评价受到了极大损害。因此,沈阳将张明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人民币,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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