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纠纷 房主称被扣四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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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1:1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明超) 工作在深圳的殷女士,在长春市繁荣路附近有一套住房。几年前,她把房子租给了刘女士。近日,刘女士想买下正在租住的这套房子。因为殷女士在深圳,她就让女儿跟刘女士签订份协议,约定房子卖5.4万元,首付3.2万元,房屋更名后再将其余钱款补上。 起因
买房子更名引起争执 今年5月,殷女士的女儿和刘女士一起到房产处办理更名,但是房产处说,更名必须由房主本人前来办理,或者进行委托公证。于是,殷女士打算让女儿把自己的身份证和产权证邮到深圳,在深圳办理完委托公证。这时刘女士找到殷女士的女儿。 “她说替我女儿邮产权证,我女儿就把身份证和产权证都给了她。”殷女士说,“我多次打电话,让她邮证,她就是不邮。还说我骗她,要到法院告我。”8月1日,殷女士从深圳赶回长春。 对此,刘女士说:“我已经把首付给她们了,把产权证放在手里,我也安心。我咨询过,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然后再来长春办理更名。只要邮寄产权证的复印件就可以,但是她一直不同意。” 激化 殷女士自称被扣4个小时 8月2日,她来到刘女士的住处,想把身份证和产权证要回来。殷女士说:“当时屋里有6个人,我一进屋就被围住了,一看形势不好,打算退出来,却被拦住。有一个人用拳头打我的头,还有一个人拿着菜刀在我面前晃。这样过了4个小时。”后来在邻居过来劝说时,殷女士趁机报警。 对于殷女士的说法,刘女士说:“我根本没有让人吓唬殴打她。我害怕她来闹事,就让几个同事在家陪我。她到我家又吵又闹,还让我交房租,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不可能再给房租。我没扣留她,更没打她。我们争执了两个多小时,她就报警了。” 警察赶到后将双方带到派出所。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殷女士从派出所出来后,发现自己脸部有伤,后经医院检查为轻微皮外伤。现殷女士已住院观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