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养老保险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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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1:19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刚刚出台的陕西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保,要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 规定指出,今后一段时间,各地要以非公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参保的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对于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到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若本人愿意按月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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