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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须有合理的制度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1:20 中国环境报

  ◆陈廷榔

  基层环保部门是环境执法监督的第一线,是大量的环保具体事务的承担者,但是,基层环保部门的机构、权力设置以及队伍、监测、监察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却与此极不相称。没有金刚钻,却要干细瓷活。这就是目前基层环保部门所处的困境。

  随着环保力度的加大,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任务也跟着加重。例如,国家确定的排污总量削减指标最终要落到每一个排污企业头上,大量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入,加大了环境风险的防范难度。完成这些目标任务,环保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但是,由于基层环保部门力量薄弱,监测、监察装备条件很差,要对大大小小的企业都监管到位,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像南江县一样,抓大放小。但是,这些被“放过”的小企业,造成污染、破坏环境的能量、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危害可不小,大量的环境信访都是由小企业的违法排污造成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矛盾的局面:环保部门凭自己的力量只能抓大放小,但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则要求环保部门对每一个企业的环境行为必须严格监管。

  基层环保部门面临着的主要问题一是权力有限,对一些环境问题管不了、不敢管;二是能力弱,有些问题虽属职责范围之内,想管却管不过来;三是压力大,监管既不能影响经济增长,又要确保环保政策法规的落实。还有就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只管数量和经济效益,难以顾及环境保护,而企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却要由环保部门去处理、监督并承担责任。基层环保部门处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冲突的最前沿,环境执法实际上属于“贴身实战”,而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却往往使环保部门陷入腹背受敌的窘境中。

  基层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问题不是在基层政府这个层面上就能彻底解决的。首先,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倒挂。分税制强化了中央财权,省级、市级政府又层层分税,强化各自的财权,而事权重担却落在了基层。地方财政收入缺乏合理来源,在事权重压之下,各地纷纷以做大经济蛋糕为取向,热衷于招商引资,而不顾及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其次,环保事权难以厘清,财权与事权相统一难以做到。按照目前的这种财政体制,有钱的地方政府可以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没钱的地方只能凑合,但是环境保护是公益事业,不应该有钱的地方开展得好,没钱的地方只能饿着,而且从全局来看,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个区域以至于整个国家的环境安全。其三,一些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富裕,而需要政府优先办理的事情却非常之多,在这种情况下,环保投入难以优先考虑,很多基层环保部门处于维持状况,工作难以突破。因此,要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需要从完善各级政府的收支分配制度做起,比如应该明确基层环保部门的哪些建设是由中央或者省一级政府投入的,哪些是应该由基层政府投入的,通过对财权、事权合理的制度安排,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权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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