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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环保合作达九共识 黄华华邀曾荫权畅游珠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1:20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日前在广州举行。此次联席会议是在我国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背景下召开的粤港合作的重要会议,双方就落实环保领域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磋商,达成9项共识,双方表示2010年前达到粤港协定减排目标。广东省长黄华华还表示珠江实现江水变清,任何江段、任何时候都能游泳时,会邀请曾荫权畅游珠江。

  在环境保护方面,双方达成9项共识。第一,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规划新的燃煤、
燃油电厂;第二,引进利用液化天然气发电;第三,推进现有电厂脱硫工程,争取大型机组在2008年基本完成;第四,广州、深圳加快实施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相当于欧Ⅲ标准);第五,继续禁止销售含铅汽油;第六,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管理及监察专项小组已完成《珠三角火电发电厂排污交易实验计划》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于2006年内向有意参与实验计划的火电厂介绍实施方案,以让他们物色交易伙伴和制订排污交易合约;第七,于2006年10月向公众发布上半年度《珠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监测结果报告》;第八,双方同意于2006年底前开展《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管理计划》中期回顾,评估各项减排措施的成效及区内排放趋势,制定相应策略和强化措施,力求在2010年或之前达到粤港共同订立的减排目标;第九,在深圳市进行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装配汽油回收设施的试点计划,进一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闫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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