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口头承诺能废“限访令”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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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胡湖 “媒体采访受到限制,可以直接跟我说”,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日前做客广州电视台一访谈节目时这样承诺。据同城各大媒体昨天报道,黄炯烈当时还表示,会在可能的情况下“亲自出面为记者解决问题”。
6月中旬,广州市卫生局向下属医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医院无论主动或被动接受媒体采访,均须提前两天报该局审批而且,这个局的书记,对媒体还专门作了一番冠免堂皇的说辞。这个被媒体谓之“限访令”的规定,一经爆出即招致社会舆论的强烈批评,认为它“伤害了市民的知情权”,“实际上是对宪法的精神动了阉割的刀子”。 黄炯烈的表态,无疑为围绕这一事件的争端,划上了一个积极的句号,自然深受舆论欢迎。这种担责的勇气和友善的姿态,诚值嘉许。 这段时间不少屡吃医院闭门羹的记者,似乎也可以松一口气了。但是,局长的一句话到底有多大神通,记者们心中难免有些惴惴。假如,去医院采访,医院“挡驾”,拿着的是上级部门的那份正式通知,而记者此时大抵只能搬出卫生局长的口头承诺“应战”,那医院该会信谁呢?通知可是红头文件白纸黑字的呀! 由此观之,一个人的口头表态还是代替不了书面文件,下级部门依规行事,总不可能单依口头之“规”吧。只要以卫生局名义下发的文件通知没有被撤消,它的效力和“威力”就毋庸置疑,依然存在。况且,局长并不就等于卫生局,局长的表态要转化为卫生部门的行政意志,还得经过一系列必要的程序“孵化”。 因此,我们在为“局长亲废‘记者限访令’”喝彩的同时,关注程序理性,也不可或缺。只有程序化的意志,才是长久而合乎理性的。 这种程序理性,也正是制度化采访权的关键。局长“亲自出面解决问题”的承诺,相信不少记者心中会有几许感动。但如果有制度保障记者的采访权,而不是相反,“问题”出现的几率就会低许多,又何须局长劳心劳力呢?毕竟,找领导,不如找制度。 “记者限访令”废除了吗?看来,在有关文件内容被正式修改和废止前,记者和公众心中怕是都有点不踏实。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