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密帐绿营越描越黑 台“监察院”决定立案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4:38 中国台湾网 | |||||||||
人民网8月8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消息,日前,国民党籍“立委”邱毅爆出,陈水扁在台新银行有密帐,台“总统府”辩称陈水扁此帐户是“选举帐户”,是2004年“总统”大选接受外界捐款之用。此话一出,外界质疑更多,漏洞百出。另悉,台“监察院”将依相关程序经秘书长核可后,把相关资料并案查询。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8月6日以2004年3月14日曾在报纸上登载有台新银行南门分
陈、吕竞选总部在2004年2月22日首度公布截止2月20日所接受的所有政治献金。竞选总部负责人吴乃仁说,个人捐赠者共有六万八千七百一十六笔,总金额为二亿五千五百七十四万二千二百七十六元;营利法人有一百零五笔,金额为一千五百二十五万七千五百元;非营利法人七笔,金额为一百七十一万元;政党捐款一笔,金额为七百一十九万一千九百二十三元。加在一起,共有六万八千八百二十九笔,总金额为新台币二亿七千九百九十万一千六百九十九元。 吴乃仁当时说,捐赠者都是民进党长期支持者,从捐赠者与金额比例可见,捐款者也多是中小额捐款。但是,现在台“总统府”说陈水扁在台新银行有一个“选举帐户”接受捐款。这个帐户在2004年2月6日至19日,就分别存入五笔现金,金额共达两千四百五十万元。这五笔捐款显然都是大额捐款,算不算2004年2月22日公布的陈吕政治献金总额? 据了解,当年陈水扁曾应社会人士柴松林组成“干净选举委员会”要求,亲笔签下“政治献金透明化承诺书”,同意公布所接受的政治献金。如此一来,扁已违反承诺在先,如今亡羊补牢,就应立即公布这个帐户的所有明细,资金来源和流向。既然是选举帐户就没有什么好掩盖的,扁有必要再赔上几尽于无的诚信吗?只怕,陈水扁也不会如此做,因为一公布就极可能戳破自己的谎言。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表示,“监察院”将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十条规定,这两天向“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调取相关资料比对,也会发函台新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证。 “监察院”并指出,如查证确有这个被检举的帐户且有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或“政治献金法”的嫌疑时,将依程序进一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