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网合作首推30楼盘团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律师导购网与搜房网达成协议,买家请其帮助买房少花钱又能保障权益

  本报讯记者林翎、实习生陈璇报道:记者昨天获悉,本月初,首家从事房地产律师导购业务的律师导购网与搜房网达成长期合作协议。此举将使律师导购购房模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准备推荐30个楼盘的团购

  据律师导购网发起人、首席法律顾问彭清正律师介绍,这次合作结合了搜房网的市场优势以及律师导购网的专业优势,成立了律师谈判小组、营销小组、组织小组、媒体宣传小组、市场楼盘调查组等6个小组,准备推荐30个楼盘的团购。

  搜房网广州公司总经理谈国栋透露,8、9月将进行第一次团购。他表示,团购在广州的需求很大,尤其是现在网络的普及,房价又居高不下,消费者都希望从团购来得到一定的优惠。

  律师导购能否省钱?

  据悉,律师导购网成立4个多月以来,已有数千会员加入,目前免费法律咨询方面的业务不少,但团购业务还没做成一宗。记者就消费者心中的一些疑问与彭清正展开了以下对话:

  记者:不少消费者认为请律师或请专家成本太高。律师导购的价格与其他方式相比更便宜吗?

  彭:律师导购采用成功后收费的方式,即在提供团购服务时候,收取消费者所获得优惠的50%。消费者实际上是不花钱,反而还赚了。消费者咨询是不收费的,事先的预防性维权成本要远低于事后的救济性维权成本。比如说,购入房子后发现房子被重复出售,其损失远比事先花钱请律师查清房子有关情况要大多了。

  记者:在目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能更关心律师导购能否降低房价。

  彭:律师导购有团购的集体力量,也有律师的专业知识,而且也会选择有信誉的房地产商。这为有信誉的开发商提供了客户资源,能够降低买房的价格。

  律师导购如何避免尴尬?

  记者:律师导购如何避免律师既面对消费者又面对发展商的尴尬?

  彭:律师导购是组织团购,不是个体服务,不同于个体的服务时遇到的尴尬。而且,律师导购网不会以发展商为客户,其利润来源来自消费者,因此不存在以上尴尬。

  (晓健/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