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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一、哪些人可申领厦门市《再就业优惠证》?

  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厦门市户籍人员可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1.国有、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指已与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没有在社
会上找到工作,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2.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3.夫妻均无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4.失业后已进行失业登记且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6.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享受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及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补贴对象为三类:一是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中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二是各类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新增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政府投资开发及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凡招用上述三类补贴对象的,由用人单位按税收缴交区向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同级再就业资金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四、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申办社保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一)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中符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人员,可按税收缴交区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有效复印件;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按补贴标准规定期限并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3.所招用人员的《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劳动就业手册》)和《再就业优惠证》;

  4.经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社会保险费补贴职工花名册”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报表”;

  5.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中“4050” 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从事灵活就业后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答: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个人应支付部分仍由本人负担。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季度终了后,再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时应提供:本人《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本人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本人银行卡号等书面资料。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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