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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太空葬服务企业未获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0:48 新京报

  民政部门称我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称法无明文即可视为允许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相丽丽)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将代理美国一家公司的业务,将两名北京市民亲属的骨灰发射进太空。而民政部门表示,该项业务并未获得许可。昨日,长城华人怀思堂发表观点称,“太空葬”并未被法律明文禁止,法无明文即可视为允许。

  民政部门

  驳回报告有三个原因

  昨日,长城华人怀思堂的行政主管部门———延庆县民政局殡改所一位工作人员称,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此前的确提交过一份关于开展“太空葬”的报告,但是该报告被驳回了。

  据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报告被驳回的原因有三个:一是该企业注册的名称是“北京市延庆县长城华人怀思堂”,但业务及报告材料中都自称为“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这种擅自改动名称的行为曾被责令改正;二是该企业获得行政许可的业务仅限于骨灰存放,而不包括其他殡葬服务;三是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太空葬”的法律法规,因此没有任何行政部门拥有审批“太空葬”的权限。

  申请企业

  “一堂二名”指责不实

  针对“一堂二名”的说法,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总经理陆先生昨日说,公司创办于1993年,一直叫“长城华人怀思堂”,而且经过工商部门多次年检都没有提出异议,“一堂二名”的指责不实。另外,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骨灰存放、殡葬服务等多种经营,“太空葬”是其率先引进的一种新的殡葬服务的尝试。

  陆先生认为,目前,国内没有法律禁止“太空葬”,“法无明文”的都可以视为允许,因此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不应过多干预和阻止。

  ■链接

  “太空葬”服务

  上海某媒体日前报道,北京长城华人怀思堂代理了美国休斯敦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太空葬”项目,将于今年10月左右,将两位北京市民家属的骨灰发射进太空,此项业务花费约在十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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