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监局解释欣弗事件调查结论暂未出台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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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1:32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合肥8月8日电 (记者 代群):欣弗不良事件已发生10余天,但调查结论仍未出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解释了其中原因。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涉及很多方面,不仅有药品质量的调查,也需要核查储运是否合理、医疗环节用药是否合乎规范等等。就欣弗不良事件来说,仅从确认药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就至少需要三大依据:事件所涉批次欣
从7月30日起,安徽省药品检验所对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进行检验。安徽省药品检验所接到检验任务之后,迅速组织技术骨干力量放弃休息日,连续加班加点对送检的欣弗进行检验。由于部分检验项目需做细菌培养,至少需要14天,因此最终检验结果还需要时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组已从欣弗的原辅料、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三个环节进行调查。目前,原辅料的抽样化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检查组也尚未给出正式结论。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