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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组织考试请谁掏钱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1:32 都市快报

  “争权”通常都是为了“夺利”。但福建两个公权部门如此公然地、大面积地、以损害基层教师的利益为代价,把一个计算机考试的“考权”争夺战弄得如此硝烟弥漫,还真是出奇。

  如今什么“东东”让职能部门最来劲?很简单,来钱的。福建省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对付一次计算机考试,就要为“考试经济”支付1.2亿元,这还不算食宿等费用;而对于
考试组织者来说,兴旺这种“考试经济”、把利润最大化,属于最没有风险成本的“买卖”,而且也用不着像王婆卖瓜那样在大太阳底下辛苦而费劲地自卖自夸,这种生意做起来,真是爽歪歪。

  苦的当然是被考者,对于低收入的农村教师来说,考一回就要付出一个月工资的代价;更要命的是,不仅是“吃一遍苦”,还要“受二茬罪”。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当然都有自己的“理”,都强调自己没错。通常争权夺利者都是最容易为自己找到辩护词的,一旦两家瞄上同一个对象,成为“竞争性夺利”,这就与《疯狂的石头》里两班小偷“竞争性”争夺那块“翡翠”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这些年来,昧了良心的考试经济爽了一批权力中人,而权力又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考试经济”不断获取“收益”,天下确实没有比这更好的好事了。如果有可能,在“计算机应用考试”之外,最好组织全体老师再参加“算盘应用考试”、“粉笔应用考试”、“黑板擦应用考试”、“教鞭应用考试”,收费三百到一千不等,而且年年考下去,只要有教师行当在,就决不取消。

  任何旁观者都能看清双重考试的“双重夺利”本质,权力从来都有趋利的本性,既得利益者是不会主动放弃既得利益的。一年前,千呼万唤的《考试法》草案完稿,公众期待有这么个法律来解决一揽子问题,但现有草案适用范围只包括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大学英语等级考、自考等,其他机构组织的种种考试都没有包括在内,这是一个大缺憾。其实有了完备的《考试法》也不见得真能管住考试经济的一切,因为做到“下有对策”不难。如此这般,那么这种严重损害百姓利益、浪费公共资源的考试,是不是真的“没治”了?

  那也不是,只要有制衡的力量,约束这种“权力的利益冲动”,并不比登天还难。办法有很多,彻底“勒令取消”是最好的,若一时难以取消,那么最简单有效的就是“结扎”———“扎”了权力通向利益的“管道”:谁组织考试,请谁掏钱,各种公权部门弄的培训考试都请这么干。钱是不会“掏不出来”的,最不济也可以从庞大的招待费里省一点下来用用,若把培养自己大肚子变成培养老师的素质,岂不是功德无量?若真是这样,教育和人事部门还是争着来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那请你为之鼓掌,并说一声:I服了YOU!

  (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徐迅雷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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