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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饮料禁加甘氨酸 质监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1: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甘氨酸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不得添加到乳饮料中,然而国内有部分企业违规添加。记者昨天获悉,省质监局已就此现象发出预警,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治理。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针对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较低的甘氨酸来代替奶粉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国内一
些乳饮料小企业存在违规使用甘氨酸现象,个别企业问题严重。省质监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加强对甘氨酸违规使用在其他食品中可能性的研究和跟踪。

  (孙昊 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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