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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招来”10万余元 一男子涉嫌诈骗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2: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昨天上午,被告人李佩伦因涉嫌虚假出资、合同诈骗罪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接受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4月,被告人李佩伦(化名“李默”)租用合肥市金寨路某大厦办公室,先后在媒体上刊登广告招收员工。同年4月中旬,李佩伦在没有实际投资的情况下,找到合肥某财务咨询代理公司的蒯某,要其代为办理“合肥华夏新视卡通制作有限公司
”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资本30万元,并向蒯某提供了骗取的黄某某和马菊香(另处)的身份证等材料。后蒯某找到合肥某工商事务代理公司的刘硕(另处),刘硕采取先预存资金,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后将资金抽走的方法骗取了注册资本为3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自2005年4月至2005年7月,李佩伦招收员工30余名,同时收取他们“耗材费”共计84800元,保证金22000元。2005年7月11日,李佩伦在拖欠员工工资、生活费数万元无法支付的情况下逃离。

  另据指控,李佩伦曾于2004年10月在张家口市先后招收11名员工,收取11人共计52400元“耗材费”。此案未当庭宣判。

  (姚维家 庐剑 王守明 郑贞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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