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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 反构成非法拘禁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2:41 西部商报

  定西市安定区包工头李某为了讨要自己的1万元债务,先后对债务人张某进行两天的跟踪,后被安定区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06年5月17日刑事拘留,2006年7月18日,安定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以李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40小时,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李某不起诉。

  拿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之后,李某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他根本没有对张某采取
限制人身自由。李某认为,现在张某欠他的1万元不但被公安部门认为是他强迫张写下的收条,而且他还背上了犯罪的罪名,因此在7月22日,李某再次向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目前,定西市政法委也以该案存在问题而进行调查督办。 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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