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下令手枪竟送进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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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2:55 重庆晚报 | |||||||||
通过狱外人员,服刑罪犯刘期见竟然将手枪、子弹、毒品成功带进监区。原四川省崇州监狱5名狱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昨日,彭州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原四川省崇州监狱瓶盖厂外劳队队长邓术林、指导员靳宁、副队长伍文忠、警察余金以及原崇州监狱狱政科副科长周斌出庭受审。 手枪被捎带进监区
公诉人称,刘期见因为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调到崇州监狱瓶盖厂外劳队服刑。2004年3月12日,他打电话给狱外的朋友李某要求带把枪进来,同时要求另一朋友苏某带K粉。当天,李某和苏某带着东西分别到监狱看刘期见,他们到值班室后,只看见一名值班人员,并且没有搜查他们所带的东西。 随后,李某用一个MP3的盒子装好一把仿五四式手枪和12发子弹,在会见室交给刘期见。稍后,苏某又把K粉带进监区交给刘。 违禁物品多次进监区 检方指控称,邓术林在担任监狱瓶盖厂外劳队队长期间,不履行监管职责。监区有服刑罪犯私自外出,代警察签会见单上的签字、违规会见非直系亲属的情况。靳宁担任指导员期间,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正因为两人工作中的不认真,2004年3月至8月,刘期见才通过狱外无业人员李某、苏某等人将一把仿五四式手枪和12发子弹、250克毒品K粉、手机等违禁物品多次带入监区。 检方还认为,伍文忠作为外劳队副队长,在2004年3月12日值班时,没有严格执行监狱会见制度,导致李某成功将枪支弹药带进监区交给刘期见。余金作为管教民警,在8月16日值班时,也没有严格执行监狱会见制度,导致苏某将毒品K粉带进监区。 监区存在“关系犯”? 公诉人在庭上说,按照规定,只有犯人的直系亲属办好会见证,才能会见犯人。但他们调查发现,瓶盖厂的会见制度相当松懈,刘期见是典型的“关系犯”。监管人员也没有审核会见人员是否属于犯人的直系亲属,导致不少犯人的朋友也经常会见犯人。 “更夸张的是,监狱的犯人可以出狱约会,还可以让队长的私家车亲自送回家。”公诉人说,刘期见经常私自离开监狱外出,逗留到深夜才回来。有时还要离开监狱去和女友约会。邓术林还曾用自己的私家车送刘期见回家看母亲。 “我不承认他是关系犯。”邓术林辩称,他虽然曾经开过车送刘期见回家,但和他没有什么其他关系。 值班民警被人代签字 检方指控,3月12日这天,正好是瓶盖厂外劳队副队长伍文忠值班。当天,刘期见通过狱外人员带进手枪和子弹。公诉人提出,值班民警当天必须在买粮油食品的单据上签字,那天的单据上正好有伍文忠的签字。 “伍文忠是别人代签的,当天他不值班。”伍的辩护人说,瓶盖厂由于民警人手有限,存在非值班民警代值班民警签字的情况,这是一种一直存在的惯例。为了证明她的说法,伍的代理人先后申请了伍文忠以前在瓶盖厂外劳队的5名同事出庭做证,证明瓶盖厂存在这种惯例。 此案将择日复庭 检方指控,周斌在担任崇州监狱狱政科副科长期间,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审查被调动罪犯的情况,导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刘期见调入崇州监狱瓶盖厂外劳队服刑。公诉人指出,周斌的行为是渎职。 庭审中,周斌的辩护人提交了一份新证据,称可以证明草拟罪犯调动名单的是当时崇州监狱的另一个人,而不是周斌,周不应当承担责任。 对此,公诉人表示,由于辩护人提交了新证据,他们必须进行补充侦查。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复庭。 据成都商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