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欣弗”质量问题调查需要时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3:39 山西晚报 | |||||||||
新华社8月8日电(记者代群)“欣弗”不良事件已发生十余天,但调查结论仍未出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解释了其中原因。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涉及很多方面,不仅有药品质量的调查,也需要核查医疗环节用药是否合乎规范等。就此次事件来说,仅从确认药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就至少需要三大依据:事件所涉批次欣弗成品的检验结果如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组已从欣弗的原辅料、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三个环节进行调查。目前,原辅料的抽样化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近日,有媒体报道的一个说法引起了人们关注———有关部门当初为何在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没有立刻向社会公布?对此,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7日就此明确表态,“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一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对外通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准则,有规定程序。 又讯8日下午,湖南上报国家药监局一例可能因“欣弗”引发的不良反应死亡报告。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 |||||||||